提名

被提名人資格及提名細則:
1. 被提名人必須在2020至2021學年期間就讀小學四年級至中學六年級的學生。
2. 提名表格必須以中文或英文填寫;並由提名人及被提名人簽署。
3. 如被提名人未年滿18歲,提名表格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。
4. 提名表格一經簽署,即表示:
  • 被提名人及提名人均證明所填報的資料正確無訛,並同意所提供之資料用於獎學金甄選之事宜;
  • 被提名人的家長/監護人同意其子女或受監護的青少年接受提名,並同意所提供之資料用於獎學金甄選之事宜;
  • 校長/機構負責人均證明所填報的資料正確無訛。
5. 截止提名日期:2021年8月31日 (星期二)